? ? ? ?A項:說法正確,當選。根據《行政復議法》第12條規(guī)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本題中,公安機關是雙重領導的行政機關,不是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其復議機關為上一級公安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李某可以向區(qū)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 ? ? ?B項:說法正確,當選。根據《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2款規(guī)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本題中,市公安局維持了區(qū)公安局的行政拘留決定,屬于復議維持,被告為區(qū)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 ? ? ?C項:說法錯誤,不當選。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中,該案件經過復議,區(qū)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 ? ? ?D項:說法正確,當選。根據《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條第3款規(guī)定:起訴狀內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全面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補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內補正并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當事人拒絕補正或者經補正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本題中,李某的起訴狀內容欠缺的,法院應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