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丁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冊資本的38%,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冊資本的31%,丁公司為甲、乙、丙公司的合營企業(yè)。甲公司以其固定資產(chǎn)(機器)出資,該機器的原價為1600萬元,累計折舊為700萬元,公允價值為1900萬元,未計提減值;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別以1550萬元的現(xiàn)金出資。假定甲公司有子公司,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和所得稅影響。甲公司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針對該交易的抵銷分錄對營業(yè)外收入的影響金額為( )。
- A
380萬元
- B
266萬元
- C
434萬元
- D
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