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公司2013年12月31日將一棟原用于對外出租的辦公樓的一部分對外出售,另一部分轉為自用。該辦公樓為2010年12月31日外購取得并準備以經(jīng)營租賃方式租出,購買價款為1800萬元,經(jīng)評估辦公樓的主樓部分價值1300萬元,副樓部分價值500萬元。2011年1月1日簽訂租賃協(xié)議,租賃期3年,租賃期開始日為2011年1月1日,年租金為120萬元,每半年收取一次。2013年租賃期屆滿后,將辦公樓主樓部分轉為自用,副樓部分按公允價值對外出售,當時主樓部分市場價格為1700萬元,副樓部分市場價格為800萬元。2012年末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2200萬元(主樓部分1650萬元,副樓部分550萬元)。紅葉公司按照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則上述業(yè)務對2013年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 )。
- A
250萬元
- B
300萬元
- C
370萬元
- D
4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