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項融資租賃的起租日為2016年12月31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為700萬元,承租人另發(fā)生安裝費20萬元,設備于2017年6月20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交付使用,承租人擔保余值為40萬元,與承租人有關的第三方擔保余值為23萬元,獨立第三方擔保余值為10萬元,未擔保余值為30萬元,預計清理費用為3萬元,預計凈殘值為30萬元。租賃期為6年,設備尚可使用年限為8年,租賃期滿后租賃資產(chǎn)返還給出租人。承租人對租入的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該設備在2017年應計提的折舊額為( )萬元。
- A
60
- B
44
- C
65.45
- D
48